问:什么是墓地管理费,这个费用收取合理合法么,有什么法律依据?
答:根据《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》第九条内容:在公墓内安葬骨灰,当事人应当与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,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。缴费期按年计算,最长不超过20年,期满仍需保留墓穴、骨灰存放格位、骨灰塔塔位的,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继续使用手续;逾期不办理的,按无主墓处理。
问:墓地管理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?
答:公墓经营者应当在墓穴销售款中,按规定比例留出一定款额作为公墓维护费。维护费专项用于公墓墓穴全部出售后公墓管理的开支,禁止将经营性公墓的维护费挪作他用。
问:济南地区公墓是怎么收取管理费的?
答:济南地区的合法公墓均按照上述办法执行管理费的收取。
目前,位于长清孝里的山东福寿园公墓是在首次购墓的时候,同墓穴款一并收取第一个10年的墓穴管理费;其他合法公墓在购买后前20年免收管理费,20年后根据那时政策进行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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